采购人 | 西安市长安区振兴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采购类型 | 竞争性磋商 |
资格审查 | - | 项目类型 | 装饰装修工程 |
公示结束时间:2025 年 10 月 16 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长安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装修改造项目:
1、成交候选人基本情况
成交候选人第 1 名:陕西中环博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655400.00元,质量: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工期:20日历天;
成交候选人第 2 名:陕西宏鑫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660000.00元,质量: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工期:20日历天;
成交候选人第 3 名:悦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669800.00元,质量: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工期:20日历天;
2、成交候选人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经理情况
成交候选人(陕西中环博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经理及证书编号:孙宾旗,陕 261050910958;
成交候选人(陕西宏鑫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经理及证书编号:崔森,陕 261202125503;
成交候选人(悦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项目经理及证书编号:校磊,陕 1612024202405391;
3、成交候选人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成交候选人(陕西中环博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完全响应;
成交候选人(陕西宏鑫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完全响应;
成交候选人(悦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完全响应;
4、成交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成交候选人(陕西中环博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成交候选人排名:第一名;
成交候选人(陕西宏鑫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成交候选人排名:第二名;
成交候选人(悦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成交候选人排名:第三名;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本评标结果公示期为 3 日,公示期内若有异议,请按以下要求提出:
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3.1 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
3.2 具体的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
3.3 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注:异议书必须有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异议送达地点: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七路明丰国际 10 楼 1006 室 联系人:夏工 联系方式:029-83663090
三、其他
公告发布媒介:《陕西采购与招标网》、《招采通平台》。
四、监督部门
本采购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西安市长安区振兴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监督办公室。
五、联系方式
采 购 人:西安市长安区振兴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长安区韦曲办府东一路崔家营公园管理用房办公楼311室
联 系 人: 陈建刚
电 话: 18220399905
电子邮件:3263004863@qq.com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卓尔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七路明丰国际 10 楼 1006 室
联 系 人:夏静
电 话: 17792396362
电子邮件:3547047513@qq.com
长安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装修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2025-09-22 16: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