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采购人 | 西安未央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采购类型 | 竞争性磋商 |
| 资格审查 | - | 项目类型 | 经济法 |
杨家置业债务化解项目专项法律服务(二次)
成交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SXLX26-01-015(F))
公示结束时间:2026年4日23日
一、评审情况
1、成交候选人基本情况
成交候选人第1名:陕西永嘉信律师事务所,响应报价:445000.00元,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省、市、行业等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及采购人要求;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十八 个月自进场尽调之日起计算(如上述暂定服务期限到期未完成以上服务内容,则本服务期限顺延至采购内容完成之日止);
成交候选人第2名:陕西丰瑞律师事务所,响应报价:430000.00元,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省、市、行业等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及采购人要求;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十八 个月自进场尽调之日起计算(如上述暂定服务期限到期未完成以上服务内容,则本服务期限顺延至采购内容完成之日止);
成交候选人第3名:北京大成(西安)律师事务所,响应报价442000.00元,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省、市、行业等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及采购人要求;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十八 个月自进场尽调之日起计算(如上述暂定服务期限到期未完成以上服务内容,则本服务期限顺延至采购内容完成之日止);
2、成交候选人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成交候选人(陕西永嘉信律师事务所)的资格能力条件:具备经年审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陈汉具备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执业证;
成交候选人(陕西丰瑞律师事务所)的资格能力条件:具备经年审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邹家满具备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执业证;
成交候选人(北京大成(西安)律师事务所)的资格能力条件:具备经年审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卫青具备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执业证。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3.书面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3.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
3.2具体的事项及事实依据;
3.3相关证明材料;
3.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
3.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质疑函应提交原件,逾期未提交、针对同一事项重复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不再受理。
三、其他
(1)公示期:2026年4月20日-2026年4月23日。公示期内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未收到书面异议,采购人定标后发放成交通知书,成交人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限领取成交通知书后与采购人完成合同的签订;
(2)公示媒体:陕西采购与招标网、招采通。
(3)采购人受理异议的联系人:王丹,联系方式:029-88496536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西安未央城市建设控股有限公司纪检办公室。
五、联系方式
采 购 人:西安未央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龙首北路西段1号未央区政府院内
联 系 人:王丹
电 话:029-88496536
采购代理机构:陕西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雁翔路111号赛格·中京坊公寓A1单元二层
联系人:刘晶、袁歆雨、李亚男、杜航、郑婧婧、任甜
电话:029-88489979-8102
电子邮件:/
| 杨家置业债务化解项目专项法律服务(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 2026-04-08 16: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