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采购人 | 西安莲湖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 采购类型 | 公开招标 |
| 资格审查 | 资格后审 | 项目类型 | 其他服务 |
北宁坊4号楼危房加固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DXT-2026-002)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
一、招标条件
本北宁坊4号楼危房加固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承租人出资),招标人为西安莲湖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西安市莲湖区北宁坊小区4号楼。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2300平方米,由投标人投资、加固改造、统一租赁运营模式,房屋改造后仅可作为民宿、公寓、办公或自用使用。具体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3项目投资总额:约800万(全部由投标人自行筹措资金,完成加固改造等相关工作,投资、改造、租赁运营等全部费用及风险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提供任何资金支持,亦不承担任何投资责任与费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北宁坊4号楼危房加固改造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须提交其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3、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者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4、投标人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3.5、投标人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从2026年3月19日09时00分到2026年3月24日17时00分。
4.3.投标人登记领取招标文件的,如不参与项目投标,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日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代理机构(联系邮箱:1083886554@qq.com)。
4.4投标人应随时留意可能发布的变更公告,公告中如注明本项目有变更文件,则应从“招采通客户端”下载更新后的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旧版电子招标文件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将拒绝接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4月8日14时00分
递交方式:招采通平台(网址 http://zct.xacin.com.cn/)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4月8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招采通平台(http://zct.xacin.com.cn/)。
七、其他
7.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7.2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招采通平台》(http://zct.xacin.com.cn/)、陕西采购与招标网(www.sntba.com)上发布。
7.3本项目使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在线注册、下载招标文件,在线制作投标文件及在线开评标。投标人首次登录平台前,须前往平台注册并下载“招采通电脑端软件”。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提供操作手册,投标人可自行下载并根据《招采通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提示进行平台注册、登录等操作内容。(如有疑问可拨打招采通平台服务热线:400-656-6655,平台服务时间为工作日的上午09时至18时。)
7.4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平台审核、资料上传、购标确认等所需时间,确保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成功下载招标文件,如若逾期,下载通道将关闭,未及时下载招标文件将会影响后续投标活动。
7.5投标人使用“招采通电脑端软件”打开招标文件,并按照操作手册提示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CA加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招采通平台进行文件上传递交。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7.6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将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1册、副本1册打印盖章后提交至招标人处,以便招标人进行留存备案等工作,中标人应保持投标文件纸质版内容与电子版内容完全一致,否则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7.7如有异议,请在公告期间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书应该包含下列内容:
7.7.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7.7.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7.7.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①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②导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③相关证明材料;④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⑤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或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或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或复印件。
7.7.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
材料送达地点:陕西金达鑫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杏园路188号太奥国际9楼10901),联系人:张樊樊,电话:17602931334。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监督部门为西安莲湖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有限公司资产运营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西安莲湖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火药局巷23号
联系人:赵玺凯
联系电话:13389287369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金达鑫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杏园路太奥国际9楼北侧10901
项目负责人:张樊樊
联系方式:17602931334
电子邮件:1083886554@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