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采购人 | 西安市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采购类型 | 邀请招标 |
| 资格审查 | - | 项目类型 | 建筑材料 |
莲湖区次支路微改造系统治理工程二标段(物资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SXBX-2025-117)
公示结束时间:2026年01月26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莲湖区次支路微改造系统治理工程二标段(物资采购):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咸阳创新建材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405346.30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60日历天,具体以招标人要求到货的时间为准;
中标候选人第2名:咸阳博新基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444181.00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60日历天,具体以招标人要求到货的时间为准;
中标候选人第3名:西安鼎恒盛商贸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463459.00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60日历天,具体以招标人要求到货的时间为准;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咸阳创新建材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咸阳博新基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西安鼎恒盛商贸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咸阳创新建材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完全响应;
中标候选人(咸阳博新基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完全响应;
中标候选人(西安鼎恒盛商贸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完全响应;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咸阳创新建材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咸阳博新基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西安鼎恒盛商贸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以上中标候选人公示期 3 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书应该包含下列内容: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3.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3.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3.3、相关证明材料;3.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3.5 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西安市高新区锦业一路永威时代中心第1幢1单元9层10901号,联系人:赵磊,联系电话:17802936424,同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1042776553@qq.com。
三、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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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西安市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工程管理公司综合办公室。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安市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碑林区环城南路东段12号
联系人:李杰
电 话:13720492329
邮箱:284861752@qq.com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博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一路永威时代中心第1幢1单元9层10901号
联系人:赵磊
电话:17802936424
邮箱:1042776553@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