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采购人 | 西安市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采购类型 | 公开招标 |
| 资格审查 | 资格后审 | 项目类型 | 建筑材料 |
(招标编号:I6101009527016945001/SXDY-2025-420)
公示结束时间:2026 年1月19日
一、评标情况
三桥新街-大庆路-长乐路微改造系统治理工程及长鸣路C匝道桥工程商品混凝土采购(二次):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陕西盛泰浩景建材有限公司,投标报价:3119500.00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收到甲方通知后 24 小时内;
中标候选人第2名:西安聚辉建材有限公司,投标报价:3171500.00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收到甲方通知后 24 小时内;
中标候选人第3名:陕西盛景钰信商贸有限公司,投标报价:3208600.00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收到甲方通知后 24 小时内;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陕西盛泰浩景建材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西安聚辉建材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陕西盛景钰信商贸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陕西盛泰浩景建材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
中标候选人(西安聚辉建材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
中标候选人(陕西盛景钰信商贸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陕西盛泰浩景建材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第一名;
中标候选人(西安聚辉建材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第二名;
中标候选人(陕西盛景钰信商贸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第三名;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异议书应包含以下内容: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2、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2.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 2.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2.3、相关证明材料:2.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2.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异议送达地点:陕西大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西安市朱雀大街南段汇成天玺酒店 C 座 11层)联系人:雷虹,电话:029-85450865。
三、其他
/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西安市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纪检审计部。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安市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碑林区环城南路东段12号
联 系 人:曹锴
联系方式:13572526453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大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朱雀大街南段汇成天玺酒店C座11层
联系人:雷虹 卜旭妮
电话:15339191075
电子邮件:/
| 三桥新街-大庆路-长乐路微改造系统治理工程及长鸣路C匝道桥工程商品混凝土采购(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 2025-12-26 09: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