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采购人 | 西安市幸福路地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采购类型 | 公开招标 |
| 资格审查 | 资格后审 | 项目类型 | 其他 |
(招标编号:FZD2025-ZB102)
公示结束时间:2025年12月19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东方厂土地收储(一期)项目围墙圈建、清表及垃圾清运工程: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 1 名:陕西省建筑科学研究院设计院有限公司,投标总报价:15758957.61元,质量:达到现行国家或行业标准“合格 ”标准,工期:2个月;
中标候选人第 2 名:宏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总报价:12865418.76元,质量:达到现行国家或行业标准“合格”标准,工期:2个月。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
中标候选人第 3 名:陕西沐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总报价:15931756.53元,质量:达到现行国家或行业标准“合格”标准,工期:2个月;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陕西省建筑科学研究院设计院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李云龙、陕261232500967;
中标候选人(宏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田影、辽1212020202100085;
中标候选人(陕西沐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王杰、陕261111226972;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陕西省建筑科学研究院设计院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宏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陕西沐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陕西省建筑科学研究院设计院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宏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陕西沐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书应该包含下列内容: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
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3.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
3.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
3.3、相关证明材料;
3.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
3.5 、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异议送达地点:方知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冯浩;联系方式:18509146719。
三、其他
1.特别说明:本项目合同价格为固定综合单价。
2.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固定单价如下:
中标候选人第 1 名:陕西省建筑科学研究院设计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室外混凝土路面破除工程综合单价:18.20元/m²;室内房屋地面破除工程综合单价:22.50元/m²;围墙圈建工程综合单价:818.00元/延米;垃圾清运工程综合单价:140.20元/m³。
中标候选人第 2 名:宏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室外混凝土路面破除工程综合单价:12.50元/m²;室内房屋地面破除工程综合单价:16.00元/m²;围墙圈建工程综合单价:822.00元/延米;垃圾清运工程综合单价:115.00 元/m³。
中标候选人第 3 名:陕西沐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室外混凝土路面破除工程综合单价:18.60元/m²;室内房屋地面破除工程综合单价:23.70元/m²;围墙圈建工程综合单价:826.69 元/延米;垃圾清运工程综合单价:141.39 元/m³。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西安市幸福路地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西安市幸福路地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新城区韩森东路169号
联 系 人:王薇
电 话:029-65677908
邮 箱:290205445@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方知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唐延南路十一号3幢11444室
联 系 人:冯浩
电 话:18509146719
邮 箱:fzdglzx@163.com
| 东方厂土地收储(一期)项目围墙圈建、清表及垃圾清运工程招标公告 | 2025-11-21 16:5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