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采购人 | 西安市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采购类型 | 邀请招标 |
| 资格审查 | - | 项目类型 | 建筑材料 |
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结束时间:2025年12月12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西安市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雁塔区延兴门二路东延伸段(公园南路-长鸣路)市政工程EPC总承包白灰粉材料采购: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陕西恒同祥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791208.60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接到甲方通知5天内到货;
中标候选人第2名:陕西宏洋时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799701.00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接到甲方通知5天内到货;
中标候选人第3名:咸阳创新建材有限公司,投标报价:805362.60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接到甲方通知5天内到货;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陕西恒同祥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陕西宏洋时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咸阳创新建材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陕西恒同祥工程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
中标候选人(陕西宏洋时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
中标候选人(咸阳创新建材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陕西恒同祥工程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第一名;
中标候选人(陕西宏洋时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第二名;
中标候选人(咸阳创新建材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第三名;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3.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3.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3.3、相关证明材料;3.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3.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
书面材料送至西安市朱雀大街南段汇成天玺酒店C座11层,电话: 029-85450865。
三、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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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西安市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安市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碑林区环城南路东段12号
联 系 人:李文
联系方式:13659244879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大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朱雀大街南段汇成天玺酒店C座11层
联系人:雷虹 卜旭妮
电话:1533919107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