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采购人 | 西安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 采购类型 | 比选 |
| 资格审查 | - | 项目类型 | 货物类 |
2025年西安市轨道交通集团职工活动中心器材采购项目(二次)
成交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SCZD2025-XJ-0875/006R)
公示结束时间:2025年10月20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2025年西安市轨道交通集团职工活动中心器材采购项目(二次):
1、成交候选人基本情况
成交候选人第1名:陕西佰特康体设施有限公司,投标报价:36.8万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20天;
成交候选人第2名:陕西天行健体育设施有限公司,投标报价:34.859万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29天;
成交候选人第3名:武汉施菲特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投标报价:31.8733万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30天;
2、成交候选人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成交候选人(陕西佰特康体设施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李海波;
成交候选人(陕西天行健体育设施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刘江博;
成交候选人(武汉施菲特体育用品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王仲英;
3、成交候选人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成交候选人(陕西佰特康体设施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
成交候选人(陕西天行健体育设施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
成交候选人(武汉施菲特体育用品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
4、成交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成交候选人(陕西佰特康体设施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正常;
成交候选人(陕西天行健体育设施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正常;
成交候选人(武汉施菲特体育用品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正常;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
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3.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
3.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
3.3、相关证明材料;
3.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
3.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异议送达地点: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C座9层综合办公室,联系方式:029-85235014。
三、其他
/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西安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集团公司纪委。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安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八路126号
联系人:刘乙璇
电话:029-8961565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C座9层
联系人:杨景荣 王一博
电话:029-88497916
电子邮件:shaanxibidintldept@vip.163.com
| 2025年西安市轨道交通集团职工活动中心器材采购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示 | 2025-10-21 16:10 |
| 2025年西安市轨道交通集团职工活动中心器材采购项目(二次)比选公告 | 2025-09-28 09:3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