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 | 西安汉长安城未央宫遗址公园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采购类型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 | 资格后审 | 项目类型 | 物业管理 |
(招标项目编号:XGM-QTZB-[2025]-0035)
公示结束时间:2025年08月07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西安汉长安城未央宫遗址公园运营管理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办公区物业服务项目: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陕西皇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投标报价:56.500000万元,质量:满足招标人的招标内容及服务要求,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中标候选人第2名:西安新保全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投标报价:56.700000万元,质量:满足招标人的招标内容及服务要求,服务期限:1年;
中标候选人第3名:陕西曲江新区人才交流有限公司,投标报价:57.800000万元,质量:满足招标人的招标内容及服务要求,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陕西皇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司)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西安新保全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陕西曲江新区人才交流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陕西皇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完全响应;
中标候选人(西安新保全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完全响应;
中标候选人(陕西曲江新区人才交流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完全响应;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陕西皇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正常;
中标候选人(西安新保全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评标情况:正常;
中标候选人(陕西曲江新区人才交流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正常;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3.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3.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3.3、相关证明材料;3.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3.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西安市高新区高新路 25 号希格玛大厦四楼 414 张潇艺处,电话:029-88275952。
三、其他
本次中标候选人公示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招采通平台》同时发布。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西安汉长安城未央宫遗址公园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部。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西安汉长安城未央宫遗址公园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未央区邓六路汉长安城未央宫遗址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029-8638376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希格玛工程管理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高新区高新路25号希格玛大厦裙楼414室
联 系 人:贾青青、张潇艺
电 话: 029-88275952
电子邮件:3298105884@qq.com
西安汉长安城未央宫遗址公园运营管理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办公区物业服务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 2025-08-08 14:50 |
西安汉长安城未央宫遗址公园运营管理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办公区物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 2025-07-15 09: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