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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江城市树项目尾盘销售代理(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SCZE2025-ZB-1159/001R)
公示结束时间:2025年07月31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曲江城市树项目尾盘销售代理(二次)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2名:陕西商客通商业运营有限公司,投标报价:7.80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自2025年8月1日起至2027年7月31日,或住宅部分完成率为100%;车位部分完成率为60%以上;商业部分完成率为90%以上;
中标候选人第3名:四川房小六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报价:6.80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自2025年8月1日起至2027年7月31日,或住宅部分完成率为100%;车位部分完成率为60%以上;商业部分完成率为90%以上;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陕西泰和华浩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陕西商客通商业运营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四川房小六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
3、中标候选人响应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陕西泰和华浩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陕西选人(商客通商业运营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四川房小六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采购的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3.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3.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3.3、相关证明材料;3.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3.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书面材料送至西安市雁塔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C座9层综合办公室马超处,电话:029-85235014。
三、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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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西安曲江新宿置业有限公司财务部。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安曲江新宿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曲江新区雁翔路3168号雁翔广场1号楼
联系人:邓炜伦
电 话:029-6876688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西安市雁塔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C座9层
联系人:关微、马超
电 话:029-88490543
电子邮件:1040457977@qq.com
曲江城市树项目尾盘销售代理(二次)中标结果公示 | 2025-08-01 16:00 |
曲江城市树项目尾盘销售代理(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 2025-07-07 19: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