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 | 西安市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采购类型 | 邀请招标 |
资格审查 | - | 项目类型 | 河道和堤防工程 |
陕西秦岭北麓主体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市级项目周至县马召镇辛口峪生态修复工程EPC工程总承包
劳务分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评标情况
陕西秦岭北麓主体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市级项目周至县马召镇辛口峪生态修复工程EPC工程总承包劳务分包: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陕西维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3400019.92元,工期/交货期/服务期:符合甲方要求;
中标候选人第2名:陕西哈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3481975.24元,工期/交货期/服务期:符合甲方要求;
中标候选人第3名:秦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3532016.46元,工期/交货期/服务期:符合甲方要求;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陕西维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季鹏、证书编号:Z3401071246;
中标候选人(陕西哈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苏庆、证书编号:2101010600081134;
中标候选人(秦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毛晓勇、证书编号:0622310100053000061;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陕西维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完全响应;
中标候选人(陕西哈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完全响应;
中标候选人(秦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完全响应;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陕西维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正常;
中标候选人(陕西哈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正常;
中标候选人(秦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正常;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
2、提出异议应当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交;
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3.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
3.2、具体的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
3.3、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注:异议书必须有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西安市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8292887865。
三、其他
本项目公示期:2025年05月19日-2025年05月22日。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西安市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纪检部门。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安市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环城南路东段12号
联系人:赵鹏飞
电 话:18292887865
陕西秦岭北麓主体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市级项目周至县马召镇辛口峪生态修复工程EPC工程总承包中标公告 | 2025-05-23 1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