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 | 西安市灞桥区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采购类型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 | 资格后审 | 项目类型 | 工程类 |
洪庆山移民搬迁项目回迁群众房屋维修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I6101009527009186001)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001: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陕西楚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829906.72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50日历天;
中标候选人第2名:灏威建筑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831000.00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50日历天;
中标候选人第3名:陕西天雄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832212.06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50日历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陕西楚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王莉莉,陕261141557527;
中标候选人(灏威建筑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张鹏飞,陕261181902722;
中标候选人(陕西天雄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祝泰舸,陕261212143621;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陕西楚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完全响应;
中标候选人(灏威建筑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完全响应;
中标候选人(陕西天雄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完全响应;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以上中标候选人公示期 3 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书应该包含下列内容: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3.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3.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3.3、相关证明材料;3.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3.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异议送达地点:陕西纵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西安市经开区凤城五路赛高街区A座902室),联系人:曹天姿,电话:029-86252018。
三、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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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西安市纺织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西安市灞桥区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纺渭路泰尔发现新坐标29楼2905
联 系 人:赵工
电 话:029-8951659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纵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西安市经开区凤城五路赛高街区 A 座 902 室
联 系 人:曹工
电 话:029-86252018转807
电子邮件:sxzh@shaanxizongheng.com
洪庆山移民搬迁项目回迁群众房屋维修工程中标公告 | 2025-02-11 09:38 |
洪庆山移民搬迁项目回迁群众房屋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 2025-01-10 12: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