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 | 西安市鄠邑区画乡宜居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 采购类型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 | 资格后审 | 项目类型 | 工程类 |
西安市鄠邑区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二标段)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I6101009527008925001002)
公示结束时间:2025年1月16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001: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西安恒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投标报价:483500.00元;服务质量:达到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服务期:730日历天;
中标候选人第2名: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报价:489200.00元;服务质量:达到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服务期:730日历天;
中标候选人第3名:陕西明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492000.00元;服务质量:达到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服务期:730日历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西安恒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姜绒,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00736350;
中标候选人(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邵红伟,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00305105;
中标候选人(陕西明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王霄飞,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00608456;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西安恒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完全响应;
中标候选人(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完全响应;
中标候选人(陕西明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完全响应;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以上中标候选人公示期 3 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书应该包含下列内容: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3.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3.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3.3、相关证明材料;3.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3.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异议送达地点:陕西纵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西安市经开区凤城五路赛高街区A座902室),联系人:李盟,电话:029-86252018。
三、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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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西安鄠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西安市鄠邑区画乡宜居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鄠邑区甘亭街道惠丰路617号
联 系 人:李荣
电 话:029-8490218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纵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西安市经开区凤城五路赛高街区 A 座 902 室
联 系 人:李盟
电 话:029-86252018(转804)
电子邮件:sxzh@shaanxizonghe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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