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 | 西安高新区城市客厅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类型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 | 资格后审 | 项目类型 | 服务类 |
城市客厅公司2024-2025年度经营类项目营销品牌推广服务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SCZH2024-ZB-2631/001)
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12月05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城市客厅公司2024-2025年度经营类项目营销品牌推广服务项目: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 1 名:深圳格林威至广告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投标报价:960000.00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12个月;
中标候选人第 2 名:西安蓝绿工厂创意营销有限公司,投标报价:996000.00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12个月;
中标候选人第 3 名:陕西共途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投标报价:994800.00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12个月;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深圳格林威至广告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郑碧连;
中标候选人(西安蓝绿工厂创意营销有限公司 )的项目负责人:安蕊;
中标候选人(陕西共途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的项目负责人:闫津;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深圳格林威至广告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
中标候选人(西安蓝绿工厂创意营销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
中标候选人(陕西共途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深圳格林威至广告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依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综合评审;
中标候选人(西安蓝绿工厂创意营销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依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综合评审;
中标候选人(陕西共途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的评标情况:依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综合评审;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3.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3.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3.3、相关证明材料;3.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3.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
书面材料送至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八楼综合办公室马超处,电话:029-85235014。
三、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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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西安高新区城市客厅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党支部办公室。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西安高新区城市客厅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A座1906室
联 系 人:李嘉、吕林繁
电 话:029-8595280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九楼
联 系 人:黄倩茹、王小放、韩昱晨
电 话:029-89526152
电子邮件:516573195@qq.com
城市客厅公司2024-2025年度经营类项目营销品牌推广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 2024-11-21 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