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 | 西安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类型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 | 资格预审 | 项目类型 | 工程类 |
景云路(凤城二路-凤城三路)、景云路(过凤城四路)道路恢复工程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2024XKR091)
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11月10日
一 、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景云路(凤城二路-凤城三路)、景云路(过凤城四路)道路恢复工程: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西安市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427626.71元,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工期/交货期/服务期:30日历天;
中标候选人第2名:陕西凯圣实业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429091.45元,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工期/交货期/服务期:30日历天;
中标候选人第3名:江西天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429237.54元,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工期/交货期/服务期:30日历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西安市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姚娟,陕261081121169;
中标候选人(陕西凯圣实业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李科恒,陕1612006200800196;
中标候选人(江西天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鄢良,赣1362016201612937;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西安市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
中标候选人(陕西凯圣实业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
中标候选人(江西天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西安市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正常;
中标候选人(陕西凯圣实业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正常;
中标候选人(江西天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正常;
二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投标的投标人。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3.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3.2 具体的事项及事实依据;3.3相关证明材料;3.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3.5如委托代 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 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 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 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赛科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9-89373763。
三 、其 他
1、本次中标候选人公示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www.sntba.com)、《 招采通》(https://zct.xacin.com.cn/)上发布。
四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西安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督审计部。
五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西安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西安市未央区未央路111-1号八水上筑B座1-6层
联 系 人:李喆
电 话:029-8636207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赛科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未央城建大厦7层
联 系 人:宋工
电 话:15353530369
电子邮箱:sxskr001@163.com
景云路(凤城二路-凤城三路)、景云路(过凤城四路)道路恢复工程资格预审公告 | 2024-09-12 09: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