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 | 西安轨道交通西安站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类型 | 比选 |
资格审查 | - | 项目类型 | 法律 |
(采购编号:XGM-QTZB-[2024]-0047)
公示结束时间:2024 年 09月18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西安火车站北广场及周边市政配套工程法律服务项目:
1、成交候选人基本情况
成交候选人第1名:陕西丰瑞律师事务所,响应报价:70.00万元,质量:/,工期/交货期/服务期:180日历天,实际以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案件仲裁程序终结止;
成交候选人第2名:陕西永嘉信律师事务所,响应报价:81.00万元,质量:/,工期/交货期/服务期:180日历天,实际以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案件仲裁程序终结止;
成交候选人第3名:陕西洪振律师事务所,响应报价:76.00万元,质量:/,工期/交货期/服务期:180日历天,实际以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案件仲裁程序终结止;
2、成交候选人按照比选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成交候选人(陕西丰瑞律师事务所)的项目负责人:窦醒亚律师执业证16101199210812122;
成交候选人(陕西永嘉信律师事务所)的项目负责人:祁厚玉律师执业证16101199710362051;
成交候选人(陕西洪振律师事务所)的项目负责人:王洪律师执业证16101199410877350;
3、成交候选人响应比选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成交候选人(陕西丰瑞律师事务所)的资格能力条件:完全响应;
成交候选人(陕西永嘉信律师事务所)的资格能力条件:完全响应;
成交候选人(陕西洪振律师事务所)的资格能力条件:完全响应;
4、成交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成交候选人(陕西丰瑞律师事务所)的评标情况:第一成交候选人;
成交候选人(陕西永嘉信律师事务所)的评标情况:第二成交候选人;
成交候选人(陕西洪振律师事务所)的评标情况:第三成交候选人;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比选的供应商。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3.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3.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3.3、相关证明材料;3.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3.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西安市高新区高新路25号希格玛大厦四楼414刘起立处,电话:029-88275952。
三、其他
本次成交候选人公示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招采通平台》同时发布。
四、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西安轨道交通西安站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综合事务部。
五、联系方式
采 购 人:西安轨道交通西安站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西安轨道交通西安站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029-86249981
电子邮件:867445330@qq.com
采购代理机构:希格玛工程管理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高新区高新路25号希格玛大厦裙楼414室
联 系 人:刘起立
电 话: 029-88275952
电子邮件: 3298105884@qq.com
西安火车站北广场及周边市政配套工程法律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示 | 2024-09-19 09:40 |
西安火车站北广场及周边市政配套工程法律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 2024-09-02 17: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