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 | 西安排水集团有限公司 | 采购类型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 | 资格后审 | 项目类型 | 道路货运组织与管理 |
(项目编号:I6101009527006115001)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幸福河雨水箱涵淤泥外运项目: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西安斯瑞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报价:0.55元/吨,质量: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定及标准,无侵权行为并符合招标人对本项目的相关要求,服务期:35日历天;
中标候选人第2名:西安维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0.53元/吨,质量: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定及标准,无侵权行为并符合招标人对本项目的相关要求,服务期:35日历天;
中标候选人第3名:陕西智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0.54元/吨,质量: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定及标准,无侵权行为并符合招标人对本项目的相关要求,服务期:35日历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西安斯瑞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田甲宽;
中标候选人(西安维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党东峰;
中标候选人(陕西智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白晓建;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西安斯瑞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西安维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陕西智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西安斯瑞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经评审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西安维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经评审为第二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陕西智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经评审为第三中标候选人;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2、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和有效联系方式,说明与本次招标活动的利害关系、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请求及主张等,否则投诉不予受理。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投诉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由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网络投诉书须电子签名并加盖电子印章。对异议答复仍不满意的,以书面形式向监督单位提出。监督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制度进行处理。未按上述规定提交的异议材料不予受理。
三、其他
本公示在<招采通平台》(http://zct.xacin.com.cn)、《陕西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sntba.com)上同时发布。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西安排水集团有限公司法务审计部。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安排水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元朔路西口第四再生水厂内
联系人:计哲
电话:029-86473558
招标代理机构: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沣东自贸产业园一期2号楼209室
联系人:王彩玲
电话:19502913740
电子邮箱:yongmingyuemin@126.com
幸福河雨水箱涵淤泥外运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 2024-09-02 09:05 |
幸福河雨水箱涵淤泥外运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2024-08-08 16: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