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 | 西安市干道市政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类型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 | 资格后审 | 项目类型 | 软件系统开发 |
西安市干道市政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管理平台搭建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I6101009527005542001)
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08月02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001: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陕西联妙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投标报价:1886863.80元,服务质量:合格,建设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0个工作日,运维期:自签署《系统上线确认书》后两年;
中标候选人第2名:陕西鸿鹏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899604.94元,服务质量:合格,建设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0个工作日,运维期:自签署《系统上线确认书》后一年;
中标候选人第3名:陕西格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895494.01元,服务质量:合格,建设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0个工作日,运维期:自签署《系统上线确认书》后一年;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陕西联妙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项目负责人:何锋;
中标候选人(陕西鸿鹏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王海虹;
中标候选人(陕西格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孟燕杰;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陕西联妙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完全响应;
中标候选人(陕西鸿鹏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完全响应;
中标候选人(陕西格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完全响应;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以上中标候选人公示期 3 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书应该包含下列内容: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3.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3.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3.3、相关证明材料;3.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3.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异议送达地点:陕西纵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西安市经开区凤城五路赛高街区A座902室),联系人:曹天姿,电话:029-86252018。
三、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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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西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安市干道市政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西安市莲湖区西二环南段22号新荣基大厦 11 层
联 系 人:田夏婉
电 话:029-84299507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纵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经开区凤城五路赛高街区A座902室
联系人:曹天姿
电 话:029-86252018转(807)
邮 箱:sxzh@shaanxizongheng.com
西安市干道市政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管理平台搭建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 2024-08-05 09:00 |
西安市干道市政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管理平台搭建项目招标公告 | 2024-07-09 16: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