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 | 西安小寨地区综合改造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采购类型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 | 资格后审 | 项目类型 | 审计管理 |
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5月30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西安小寨地区综合改造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审计项目: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北京京一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投标报价:900000.00元,质量:合格,服务期:30天;
中标候选人第2名:北京鹰和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投标报价:970000.00元,质量:合格,服务期:30日历天;
中标候选人第3名:北京中滕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投标报价:980000.00元,质量:合格,服务期:30日历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北京京一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的项目负责人:韩瑞锐;
中标候选人(北京鹰和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的项目负责人:胡德凰;
中标候选人(北京中滕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的项目负责人:赵琼;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北京京一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北京鹰和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北京中滕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北京京一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的评标情况:良好;
中标候选人(北京鹰和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的评标情况:良好;
中标候选人(北京中滕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的评标情况:良好;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3.书面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3.1 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3.2 具体的事项及事实依据;3.3 相关证明材料;3.4 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3.5 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质疑函应提交原件(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针对同一事项重复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不再受理。
三、其他
1.公示期:2024年5月28日-2024年5月30日。
2.本次公示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招采通平台》发布。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西安小寨地区综合改造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项目部。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西安小寨地区综合改造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翠华南路 146 号雁塔区住建局
联 系 人:季美子
电 话:18149073186
邮 箱:523966562@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正大方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雁塔区南二环东段22号凯森盛世1号A座26层
联 系 人:王树森
电 话:18302992489
西安小寨地区综合改造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审计项目中标公告 | 2024-05-31 17:18 |
西安小寨地区综合改造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审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2024-04-30 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