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 | 西安曲江大唐城市运营服务有限公司 | 采购类型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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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秩序维护管理服务项目三标段上和城、大华紫庭项目安全秩序维护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I6101009527002297001)
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02月29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 上和城、大华紫庭项目安全秩序维护服务: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 1 名:陕西骊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279200.00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365日历天(其中大华紫庭服务期为 243日历天)天;
中标候选人第 2 名:陕西向阳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262800.00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365(其中大华紫庭服务期为243日历天)天;
中标候选人第 3 名:西安鹰之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295600.00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365(其中大华紫庭服务期为243日历天)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陕西骊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陕西向阳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西安鹰之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陕西骊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陕西向阳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西安鹰之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陕西骊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正常;
中标候选人(陕西向阳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正常;
中标候选人(西安鹰之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正常;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以上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少于 3 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书应该包含下列内容: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3.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3.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3.3、相关证明材料;3.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3.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1)书面材料送至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八楼综合办公室马超处,电话:029-85235014。5、联系方式: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五部,联系人:马超、张怡,联系电话:029-88490543。
三、其他
/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西安曲江大唐城市运营服务有限公司财务部。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西安曲江大唐城市运营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未央区玄武路 78 号
联 系 人:霍乐
电 话:1522937042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西安市高新二路 2 号山西证券大厦八层
联 系 人: 张怡 马超
电 话: 029-88490543
电子邮件: 119113225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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