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 | 西安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 采购类型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 | 资格后审 | 项目类型 | 货物类 |
西安市地铁 5 号线电客车转 4 号线车载系统设备集成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XG-2023-YY-Z001)
公示结束时间:2023 年 11 月 27 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第 1 包: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 1 名:卡斯柯信号有限公司,投标报价:2742.000000 万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135 天;
中标候选人第 2 名: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报价:2745.180000 万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135 天;
中标候选人第 3 名: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报价:2745.800000 万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120 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卡斯柯信号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胡泽庶;/;
中标候选人(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许平川;/;
中标候选人(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张扬;/;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卡斯柯信号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卡斯柯信号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
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3.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
3.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
3.3、相关证明材料;
3.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
3.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异议送达地点: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八楼综合办公室,联系方式:029-85235014。
三、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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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西安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纪委办公室。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安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八路 126 号
联系人:何工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八楼
联系人:雷工 纪工
电话:029-88497916
电子邮件: shaanxibidintldept@vip.163.com
西安市地铁5号线电客车转4号线车载系统设备集成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 2023-11-29 15:35 |
西安市地铁5号线电客车转4号线车载系统设备集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2023-10-27 16: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