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司干部教育与廉政文化室电子屏及音响设备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信息来源:招采通发布时间:2022年12月12日 00:00浏览次数:360次
市公司干部教育与廉政文化室电子屏及音响设备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sxzz-A221114Y)
公示结束时间:2022 年 12 月 15 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市公司干部教育与廉政文化室电子屏及音响设备采购项目: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 1 名:西安锋镝商贸有限公司,投标报价:26.22 万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20个工作日内;
中标候选人第 2 名:陕西乐为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投标报价:26.90 万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20个工作日内;
中标候选人第 3 名:陕西华亿创佳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投标报价:26.713 万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20个工作日内;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西安锋镝商贸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曹凤青/;
中标候选人(陕西乐为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吝熊盼/;
中标候选人(陕西华亿创佳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肖涛/;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西安锋镝商贸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陕西乐为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陕西华亿创佳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西安锋镝商贸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陕西乐为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陕西华亿创佳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公示期为 3 日,若有异议,须在公示期内,提交质疑书。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本项目招标的投标人;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递交。3.书面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3.1 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3.2具体的事项及事实依据;3.3 相关证明材料;3.4 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3.5 如委托人代理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签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提供法人资格证明,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签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4.质疑材料应提交原件(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针对同一事项重复提交的不再受理。
三、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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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陕西省烟草公司铜川市公司监督部门。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陕西省烟草公司铜川市公司
地 址:陕西省铜川市新区华原东道
联 系 人:马老师
电 话:0919-358877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中招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西安市西二环沣惠路南段艺腾国际商务大厦 10 楼 1015
联 系 人: 梁乐乐
电 话: 18509206609
电子邮件: /